(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归集
1. 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
(1)借:预付账款——A土地
贷:银行存款
(2)借:开发成本——乙项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B土地
(3)借:开发成本——丙项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
贷:银行存款
2. 分不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先对其支出进行归集,会计期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待分摊成本
贷:银行存款
(二)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分配
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如果确需结合其他方法进行分配的,应经税务机关同意。
如果成本对象的占地面积可以取得,原则上房地产企业应该按占地面积进行分摊。房地产企业取得成本对象占地面积的途径有两个:一是政府规划审批部门在项目规划中测定的占地面积,二是房地产企业根据项目规划自行测定的占地面积。
但在实际项目运作时,并不是所有的成本对象都可以单独取得其占地面积。垂直排列的成本对象就无法取得各自的占地面积,如有的开发产品,一至三层裙房为购物中心,三层以上是写字楼,作为成本对象,购物中心和写字楼的占地面积是重合的,因此,这种情况下就不能按占地面积分摊土地价款。
无法按占地面积进行土地价款分摊的,从现在可以采用的分摊方法来看,建筑面积法是最合理的方法。
(1)土地价款归集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待分摊成本
贷:银行存款
(2)土地价款分摊
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成本对象分别为:商场、写字楼、住宅和别墅。各成本对象分摊的土地成本如下:
① 裙楼和写字楼的土地成本:商业区的土地成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商场和写字楼的土地成本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
② 住宅的土地成本:按占地面积进行分摊。
③ 别墅的土地成本:按占地面积进行分摊。
会计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裙楼——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
——写字楼——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
——住宅——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
——别墅——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
贷: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待分摊成本
在进行土地成本分摊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1. 在进行土地成本分摊时,如果属于单独建造的、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地下建筑物,应分摊土地成本;如果属于为建造地上建筑物而形成的、不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地下基础设施,不分摊土地成本。
2. 回迁房成本如果作为拆迁补偿费,不分摊土地成本。
3. 单独建造应该由开发产品承担的配套设施,应分摊土地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