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之间签订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一般是采取三种承包方式,一为包工包料方式,二为包工不包料方式(甲供材),三为发包方控料(甲控材)方式。承包方式不同,工程价款的结算也不同,对双方的收入、成本,也会给企业带来税负差异。同时,企业的涉税处理也不相同。
(一)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方式
1. 包工包料方式
在这种承包方式下建安工程的结算价款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建筑安装工程量和预算定额计算的直接费用,包括建筑安装施工中发生的料、工、费;二是各种取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企业管理费、规费、法定利润、税金、间接费用等,各种取费是根据所发生的直接费用按照各地规定的费率标准计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筑施工企业依据承包工程总造价结算,建筑施工企业全额开具工程结算的建筑安装发票。
2. 包工不包料(甲供材)方式
包工不包料承包方式建筑安装工程,也称“甲供材”承包工程,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方)提供材料或者主要材料,建筑施工企业(乙方)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
“甲供材”承包方式的建安工程的结算价款由两部分组成,根据建筑安装工程量发生的直接费用不包括材料价款,从而降低了工程造价。对施工企业的影响是减少了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这种承包方式的优点在于:一是可以有效地控制材料的质量,为开发项目的施工质量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二是利用材料集中采购的优势可以降低材料的采购价格,进而降低工程造价;三是可以降低各种取费,从而降低工程总造价。因此,这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常采用的一种承包方式。
3. 发包方控料(甲控材)方式
发包方控料方式建筑安装工程,也称“甲控材”承包工程。指由施工单位购买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价。“甲控材”一般按暂估价计入预算,施工时,由施工单位进行报价,一般要选择三家以上的价格供建设单位参考。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价适当地加利润进行认价,同时得到施工单位的认可。认价后的材料价格作为结算时材料价格的依据。甲控材料的进货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但由施工单位结算。因此,这种方式下建安工程的结算价款与包工包料承包方式基本相同。
(二)不同工程承包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1.包工包料和发包方控料(甲控材)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在包工包料和发包方控料(甲控材)方式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开发项目竣工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合同预订的工程价款扣除质保金后的余额结算工程款,并收到建筑施工企业全额开具的建筑安装发票。由于是施工方购买材料,因此工程价款发票金额中包含了材料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施工方开具的发票确认成本。对于施工方来说,应按照材料款、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确认成本,按照其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建筑安装发票确认收入。
(1)收到建筑公司工程发票时的会计处理:
借:开发成本——A项目——基础设施费
A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采购的设备入库取得发票:
借:工程物资——设备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发出商品,用于项目开发建设:
借:开发成本一A项目一公共配套设施费
A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
贷:工程物资——设备
2.包工不包料(甲供材)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材建筑工程,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称甲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甲供材产生的原因是甲方从材料质量和成本效益角度出发,防止建筑乙方在材料的使用上以次充好,保证住房质量和保护自身的声誉。一般而言,材料采购费用占商品房建造成本的3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