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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名下的不动产直接无偿过户到公司名下,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
参考: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