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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上所述,不用缴纳增值税、可不用发票、申报但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注:此项多执行500元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