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物业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请问出租在外地的房产,是否需要在外地预缴增值税?
匿名用户 2022-09-19 62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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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异地不动产,需要就地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适用简易计税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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