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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雇员”时,综合所得/非居民所得的一般劳务报酬所得和其他劳务报酬所得不可填写。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2022年8月22日)
通俗的讲,自然人不可能同时是单位员工(拿工资)又从单位取得一般劳务报酬所得
【例】企业请某老师去做内训,取得培训费,后不提供身份证相关信息,您懂得!没有办法“入账”,就有单位某个财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去代开培训发票,风险不仅限以下几点:
1.属于虚开发票,因为某个财务人员没有提供培训服务;
2.退一万步说,财务人员单位员工(拿工资)不可能从单位取得一般劳务报酬所得(个税申报通不过);
3.如果是国企,财务人员可能“涉嫌”侵占国有资产;如果是私企,财务人员可能“涉嫌”侵占股东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