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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是免抵退税办法,也就是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而生产企业出口的不符合视同自产条件的外购货物,适用的是增值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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