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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待遇领取地在河南省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最低缴费年限,具体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83号)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灵活就业期间的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其他就业时段的补缴办法按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