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10-12345678
昌泰税务书院 Copyright 2025 京ICP备2021000906号-3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10层 邮编:100101
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各类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应由其领受单位和个人负责贴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核发上述证照时,应监督纳税人依法履行印花税纳税义务。
对因各种原因更换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的,均视为新领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粘贴印花税票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 113 号:对因各种原因更换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的,均视为新领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应按规定纳税。
综上,你公司更换营业执照正本需要按照权利、许可证照贴花 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