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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7 号)第二条的规定,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纳税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因此,你公司一个年度之内只能申请一次纳税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