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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施工企业工地发生的搬运费等小额零星支出,支付给自然人的,只要是每人每次不超过500元的,无需取得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
施工企业工地发生的小额零星支出,支付给自然人的,凭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