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工程项目与当地农民发生了青苗赔偿费200万元,请问这部分支出是否需要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
匿名用户 2022-08-23 100查看 1回复
问题回复
答:建筑企业施工支付给农户青苗赔偿费,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农户无需开具发票。建筑企业可以赔偿协议、支付凭证、接受赔偿方的签收凭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我要回答
提交回复
我要提问

我要提问

提交
取消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昌泰税务书院 Copyright 2025 京ICP备2021000906号-3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10层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