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补齐清算资料的期限是多少天?
匿名用户 2022-08-19 66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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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十三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规定如下:主管地税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清算资料后,对纳税人符合清算条件、但报送的清算资料不全的,应要求纳税人在45天之内补齐清算资料后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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