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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例3】某企业为信息传输业企业,2022年10月初的从业人数为1800人,资产总额为16亿元;12月末,企业从业人数为1700人,资产总额为18亿元,累计营业收入25亿元。在判断是否符合中小微企业条件时,该公司第4季度的从业人数平均值为(1800+1700)÷2=1750(人)。假设其前3个季度的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分别为2010人、2050人、2100人,那么该公司全年从业人数平均值为(2010+2050+2100+1750)÷4≈1978(人),小于2000人,符合中小微企业人数规定。在此背景下,该公司购入设备、器具,可以适用最新的税前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