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常使用员工个人车辆办事,每月支付1000元车辆补贴,如何做账?是否有个税?
匿名用户 2022-07-28 39查看 1回复
问题回复
答:(一)若是满足工资薪金的三个条件,就属于工资薪金,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中核算,并允许税前扣除,当然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各种福利性补贴计入工资薪金核算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列入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
3—满足税法关于工资薪金合理性要求的条件。
(二)若是不满足工资薪金的三个上述条件,则不属于工资薪金,单独发放职工的交通补贴,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中,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作为限额来税前扣除,当然也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建议:
建议你公司的交通补贴随同每月的工资在固定时间一起发放,并且公司要制定发放制度留存备案,这种情况下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中核算,并允许税前扣除。
我要回答
提交回复
我要提问

我要提问

提交
取消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昌泰税务书院 Copyright 2025 京ICP备2021000906号-3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10层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