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成为税务检查的重点了吗?
匿名用户 2022-07-22 84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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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申报是近年来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各地税务局陆续下发文件要求股权转让时要经过税务核查。目前不少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税务局实行信息交互,陆续实行先纳税申报再股权登记变更的方法。
2021年开始,税局将重点稽查个人股权转让。2020年,中山市、江门市、惠州市、阳江市、汕尾市、珠海市横琴新区、清远市、云浮市等地税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个人转让股权查验工作。
案例:自然人股权转让偷逃税遭重罚!补税、罚款合计:4000多万。
2017年8月,肖同春、林健、繆晓权、张树元、吴宜雄、徐守雄、温春保7人分别向吴晓佺转让了各自持有的“西安华东万和城项目”相关股权时,为了达到不缴应纳税款的目的,使用另行签订登记转让价款按照注册认缴资金等额转让的虚假协议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在实际股权转让时,转让总金额为2.691亿元。应补缴印花税税款13.455万元。
2017年9月,吴晓佺按照签订的相关七份实际股权转让协议支付转让所得时,未办理以上7人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1)对吴晓佺不申报缴纳印花税的行为,属于纳税人采取伪造记帐凭证,不列、少列收入,不缴应纳税款的偷税行为,拟对吴晓佺处以不缴印花税税款一倍的罚款13.455万元。
(2)拟对扣缴义务人吴晓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一倍的罚款4623.309万元。
以上两项拟处罚款共计:4623.309万元+13.455万元=4636.7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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