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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707 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应当合并到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你公司给没有休带薪年假的员工发放的补贴,应当合并到工资薪金为其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