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补交之前年度的税款产生的税收滞纳金,欠税与滞纳金必须同时缴纳吗?
匿名用户 2022-07-06 63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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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20年3月1日起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对于纳税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偿还欠税,减少欠税加收滞纳金的基数。
参考:
《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欠税滞纳金加收问题。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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