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28号公告给我们企业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减税红利,但是这个公告仅适用于2021年度,对于以后年度有没有最新政策,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匿名用户 2022-07-05 62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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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明确了2022年及以后年度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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