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视频课程
案例分享
实践报告
财税文献
财经著作
互动答疑
财税资讯
书院简介
个人中心
去年的28号公告给我们企业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减税红利,但是这个公告仅适用于2021年度,对于以后年度有没有最新政策,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匿名用户
2022-07-05
62查看
1回复
问题回复
匿名用户
2022-07-05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明确了2022年及以后年度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我要回答
提交回复
我要提问
我要提问
请选择问题分类
财务
会计
税收
其它
提交
取消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意见反馈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昌泰税务书院 Copyright 2025 京ICP备2021000906号-3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10层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