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附一张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凭证后只附一张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匿名用户 2022-06-28 90查看 1回复
问题回复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 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这里的表述是“应当”留存备查相关资料,而非“可以”,所以有些企业在实务工作中仅凭一张发票入账会存在税前不能扣除的风险。
比如差旅费: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 号)规定,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以及差旅补助。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另外差旅费实行包干制的企业还应该建立健全差旅费报销制度。
即差旅费报销要有出差审批、出差人员、办理事项、出差地点、出差路线以及对应的发票等,要审核发票是否与事实吻合,而不能只附一张住宿费的发票,仅一张发票无法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比如会议费: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参考《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1 年第 1 号)关于会议费的扣除问题的相关规定:对纳税人年度内发生的会议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一)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
(二)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
(三)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
(四)企业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其发生的会议费一律不得扣除。
综上所述,企业在报销费用时不仅要提供合法、合规、相关且有证明力的内部或外部凭证,还应保留证明该业务真实发生的实质性要件,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我要回答
提交回复
我要提问

我要提问

提交
取消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昌泰税务书院 Copyright 2025 京ICP备2021000906号-3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10层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