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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贵司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一、增值税:(一)若贵司是一般纳税人,且不符合简易计税条件,则需按9%税率计提销项税额,合并到本期一并计算增值税。(二)若贵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但符合简易计税条件并选择适用之,则需按5%征收率计算增值税额,并与本期其他应纳增值税一并申报缴纳。
二、附加税费:按本期增值税额(不是仅就某一业务,是就一个期间整个增值税额)一定比例附征计算。
三、印花税: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计算。
四、土地增值税:按照实际销售额,减去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评估价格以及转让时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增值额;适用30%至60%超率累进税率(按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占比)。
五、企业所得税:将此次交易的净损益,并入当期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