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使用固定资产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和税前扣除?
我公司购入一台设备一直未使用,请问会计上计提折旧应该计入哪个会计科目?计提的折旧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匿名用户 2022-06-10 62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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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06〕3 号)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财政部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2〕18 号)明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括企业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对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不含更新改造和因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购入未使用的设备会计上计提折旧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做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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