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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匿名用户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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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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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2-06-02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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