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按照14号公告规定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
匿名用户 2022-05-27 65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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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14号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均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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