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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由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因此,普通房屋的装修合同,应按照“加工承揽合同”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