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与专用材料应如何认定?
匿名用户 2022-05-20 66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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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相关的设备、材料等发票,交于财务处之前 需至设备处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单价在1000元(含)以上的入固定资产 账,单价 800 元以下盖“低值不入账”章。温馨提示:材料:指一次性使用就消耗或在使用过程中改变形状和性质的物品, 如:实验试剂、燃料、金属、非金属的各种材料等。易耗品:指低值品范围内, 如玻璃器皿、试剂、电子元件、零配件、美术教具、照相胶卷、打印纸、复印纸 等。(相关规定见设备处网站《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华师设(2006)18 号]与《发 票审核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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