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家公司是总分公司关系,相互之间经常调拨货物,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吗?
匿名用户 2022-05-17 85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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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总分公司相互之间经常调拨货物,增值税是否需要视同销售,主要是看看总分公司是否在同一个县(市),若是在在同一个县(市)而且移送到收货方后对外销售货物,则这样的调拨货物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单纯的内部调拨比如用于收货方内部使用等的不需要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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