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入个人车辆发生的费用,抬头开具的无论是个人还是租车单位都可以税前扣除吗?
公司租入个人车辆,发生的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发票抬头开的无论是个人名字还是租车单位名称,都可以税前扣除吗?
匿名用户 2022-04-29 70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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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青岛市的规定,问:租赁合同约定车辆的保险费、车船税和年检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收到名称为出租方的票据,能否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解答: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租赁合同约定在车辆租赁费之外,承租方还承担因车辆而产生的保险费、车船税、年检费,可以凭相关发票、税票原件及租赁合同等充分适当的证据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扣除。
目前对于私车公用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各地区的具体政策不太相同,建议各企业先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具体的规定后再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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