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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现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期限分两段,前半段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2.5%),执行期限为2021.1.1~2022.12.31。后半段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执行期限为2022.1.1~2024.12.31。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