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筹建阶段,有部门专为筹建项目服务,有部门是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人员工资进管理费用开办费,项目服务人员工资能否项目待摊费?
匿名用户 2022-04-07 33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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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会计上: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生产经营的当月起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企业会计准则(2006)》对开办费的核算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二、主要账务处理6602管理费用,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 据此将开办费支出直接记入发生当月“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月末转入本年利润,编制利润表。 所得税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所以根据上述规定,不管是哪个部门的人员工资都可以计入开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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