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年度中间转让了车辆,已缴纳的车船税是否可以退?
匿名用户 2022-03-16 41查看 1回复
问题回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规定:第二十三条 车船各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规定:第二十条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我要回答
提交回复
我要提问

我要提问

提交
取消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昌泰税务书院 Copyright 2025 京ICP备2021000906号-3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10层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