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公司合并(均不是房地产企业),各自把名下房产过户到合并后的企业名下,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匿名用户 2022-02-18 17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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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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