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A中标某国基建工程,A分包给居民企业B,A已在境外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B无完税凭证如何办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税局解答 2021-12-21 67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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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B公司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1号规定以总承包方即A公司开具的《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完税凭证分割单(总分包方式)》作为境外所得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进行税收抵免。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规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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