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作废加计抵减声明?
税局解答 2021-12-13 78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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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适用10%、15%)作废】模块进行作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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