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视频课程
案例分享
实践报告
财税文献
财经著作
互动答疑
财税资讯
书院简介
个人中心
我们是一家自行车生产企业,准备于2021年12月将自产产品出口到东南亚。请问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程序的要求是什么?
税局解答
2021-12-06
70查看
1回复
问题回复
税局解答
2021-12-06
你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如你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申报,可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再行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
我要回答
提交回复
我要提问
我要提问
请选择问题分类
财务
会计
税收
其它
提交
取消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意见反馈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昌泰税务书院 Copyright 2025 京ICP备2021000906号-3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10层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