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2021年第3季度预缴时没有选择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次年汇算清缴时还可以享受政策吗?
税局解答 2021-09-29 89查看 1回复
问题回复
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我要回答
提交回复
我要提问

我要提问

提交
取消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昌泰税务书院 Copyright 2025 京ICP备2021000906号-3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10层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