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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1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可适用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产品清单以91号公告附表《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