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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对“主附税费合并申报”功能同步进行了升级,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时,可以通过“主附税费合并申报”功能,六个主附税费一次性合并申报。
纳税人依次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填写完成申报信息后,点击浏览器“关闭”按钮,返回主附税费合并申报页面。
各税费申报信息都填报完后,点击“确认主附税费合并申报”按钮,一次性提交申报。提交申报表后请注意查看申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