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还可以使用吗?
税局解答 2021-08-16 74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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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不仅对申报表进行了改进,而且对支撑申报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的优化和完善,覆盖了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的所有场景。因此,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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