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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大修理的支出应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