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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处理如下:
一、 税务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4.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对于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修理支出属于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若办公室装修费用达不到以上2个条件,不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二、会计处理
如果后续修理支出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使产品的质量得到实质性提高,或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等,则后续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否则计入当期费用,具体的判断标准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