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必须取得发票才能在税前扣除呢?
我公司在2019年12月一次性支付外聘独立董事的年度董事费30万元,请问这个费用是否必须取得发票才能在税前扣除呢?
税局解答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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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解答
2021-08-11
是的。独立董事提供的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应取得发票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8号发布)第九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