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我们公司财务用现金支付了办公费10万元,当月没有取得发票,凭合同以及付款收据入账。后来由于对方公司注销,导致费用发票永远没法取得了,请问这个费用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税局解答 2021-08-11 134查看 1回复
问题回复
由于你这个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故无法税前扣除。
  如果您当时采取的是非现金支付,只要具有合同、对方注销证明等凭证,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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