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吗?
匿名用户 2023-05-10 84查看 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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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固定资产提前报废,说明该固定资产依然还在,没有被盗、丢失等。
依照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二十七条规定,购进的货物、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紧接着,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二十八条规定: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因此,固定资产提前报废,不在税法规定的“非正常损失”范围内,是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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