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10-12345678
昌泰税务书院 Copyright 2025 京ICP备2021000906号-3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10层 邮编:100101
外籍个人来自于与我国签署有税收协定(安排)的国家(地区)的,可以享受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有优惠政策,其中规定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公开出版、发布的视频、音频等作品的“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要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跨境税收问题比较复杂,建议第一次处理该事项时,携带相关资料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为妥。
参考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