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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在《民法典》里是自然人章节,属于特殊的自然人,非企业性质,没有实收资本。
政策参考:
《民法典》第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
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指各种独立的、营利性的组织,并可进一步分为公司和非公司企业,后者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