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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根据上述规定,外购钢管出租使用,且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