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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第十四条规定,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第六条第(二)项第2点规定,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企业先按照同类贷款市场利率向银行支付利息,财政部门定期与企业结算贴息。在这种方式下,由于企业先按照同类贷款市场利率向银行支付利息,所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通常就是借款的公允价值,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