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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看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若是实行季度申报的,就是季度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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