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内容是什么 ?
匿名用户 2023-04-04 54查看 1回复
问题回复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士地使用税: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士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士地使用税。享受优惠主体为从事农业生产的纳税人。需要符合条件: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我要回答
提交回复
我要提问

我要提问

提交
取消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昌泰税务书院 Copyright 2025 京ICP备2021000906号-3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10层 邮编:100101